关于深港澳创新合作方式问题及
支持港澳地区银行人民币业务
稳健发展问题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 王联章
珠江三角洲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经济市场化和外向程度最高。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珠江三角洲正处在经济结构转型,发展方式转变及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的关键时期。又逢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上,此时《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赋予了珠江三角洲新的战略定位。《纲要》同时明确把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改革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赋予“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重大使命。凭借中央给予广东省“先行先试”的尚方宝剑,这将进一步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在新的起点上增创新优势,再创新辉煌,在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进程上迈出更大步伐,取得更大成就。
深圳作为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设立的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是珠江三角洲经济腾飞、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路上的排头兵。在这一重要转折性发展机遇面前,深圳应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地区协调沟通,推动经济及社会发展合作。近期,多家媒体报道了《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已受到国务院批准通过的消息,这更加明确了深港合作的新定位、新方向。依照《方案》,深港将互补合作,推动深港地区形成“全球性的金融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下称“五个中心”)。深港尤其在金融方面具有合作基础,如深港携手紧密合作发展,不仅可形成全球性金融中心,并在人民币国际化乃至我国整体金融发展的过程中,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深圳经历改革开放30年,自身的经济实力已大大提升,基础稳固,这是深圳金融及其它产业的独特优势,积极利用与香港接壤这得天独厚的条件,再抓紧配合《纲要》赋予的机遇及创新合作指导思想,加上《方案》中提到“五个中心”和“先行先试”的最新定位,与香港群策群力,我相信深圳成为世界级金融中心,指日可待!至于具体如何加强深港创新合作,及支持港澳地区银行人民币业务稳健发展,本人有以下建议:
一、将河套区发展为深港国际化金融中心特区,长远成为金融发展的优良后台基地
目前香港土地经济资源承载力高,如果深港能够合作开发边界地区,可使香港的经济能量进一步释放,这也符合《纲要》中提到的“完善区域创新布局”的指导路线。深圳与香港的金融业相融合,朝着“一个金融中心、两个城市”的战略定位,共同打造全球性金融中心,可以通过共同开发河套区,加强深、港两地的融合,把河套区发展为深港大都会中的国际化金融中心特区。金融业是服务性行业,对周边列为保育用途的土地,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少。建议考虑在今后开发深、港河套区时,进一步加强深圳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更好地发挥港深分工并扮演金融中心前、后台的功能。河套区周边的高新科技发展及高等教育设施的配套,可不断完善国际化金融中心区的配套服务功能,满足服务国际金融机构的需要,使河套区成为特区中的国际化金融中心特区,长远发展成为香港、全国以至全球金融业发展的优良后台基地。
二、在河套区兴建世界级、大规模的金库储存设施,提升深圳金融物流中心地位
香港拥有地利优势,金市运作成熟且政治环境稳定,可为区内提供黄金集散服务,非常适合储存金库的设立。金库将为贸易商、机构投资者、黄金生产商及提炼商提供集中及安全的储存设施。贵金属可在香港金银业贸易市场及其它亚洲市场进行交易,亦可在贵金属储存金库进行实地交收。储存金库亦可让业界减低风险,缩短交收时间,减少交通运输,以及节省保险费用。但香港地少人多,香港除机场金库(可储存约50吨的黄金)外,很难再找到大面积土地增加金库的容量。
本人建议在河套区兴建一座世界级、大规模的金库及豁免有关黄金进出河套区金库报关及征费等的措施。此两项新措施对提升香港的金融物流中心地位及加强香港的贵金属贸易起着积极推动的作用,而金库落户河套区可提升深圳的金融物流中心地位;加强深、港作为区内黄金贸易中心和物流枢纽的竞争力。豁免河套区进、出和转口贵金属的费用和税收,必定吸引大量业界参与,对贵金属以至整个金融业的未来发展非常有利。
三、为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在特定区域实施创新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
深圳发展成为“五个中心”的目标要靠人才方可实现。现在无论是香港还是深圳、上海或者北京,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各类高端人才的匮乏。各国机构都在千方百计争抢和吸引各方面的人才。
本人建议:
(一)根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深圳将发展“前后海区域”,构建城市双中心体系,作为深港合作的桥头堡,以及深圳新规划的未来城市“双中心”之一。在深圳前后海区,对引进的高端人才以及实行税务优惠政策,包括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或像香港特区一样的较低个人所得税税率,这将更利于吸纳人才及储备人才。
(二)为引进的高端人才建造高质量的住宅生活社区及相应的公共配套设施。例如,根据《方案》,深圳将着手引进境外资本设立多种医疗机构,这就需要为所引进的香港及国际医疗人才创造适合的待遇,工作及生活环境,从而积极弥补深圳高端医疗人才缺乏的情况。充足的医疗人才同时也可以大大改善所引进的其它人才“看病难”的情况。
(三)在河套区设立全国金融专业培训学院,为业界长远培养符合我国金融业需要的生力军,为环球金融业未来发展训练专业人才。因此深圳需凭借这些优惠政策和措施,从而吸引更多的香港及国际各类人才来深圳工作。
四、支持港澳地区银行人民币业务稳健发展,促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在支持港澳地区银行人民币业务稳健发展问题上,深圳应支持香港发展人民币业务,建设人民币离岸业务中心。同时,支持深港两地银行开展多种形式合作,逐步实现同城化。当人民币在港可作为贸易支付货币时,这表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国务院近期正式通过了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政策。不久前中央又宣布上海于2020年打造为国际金融中心。这一系列举措意味着人民币在这五个城市与香港这独特的地区之间,能够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可兑换货币用于贸易支付,这将降低交易成本、方便两地贸易。另外,中央也可能推出力度更大的创新金融措施,加快人民币自由兑换步伐。1月20日,内地与香港签署“货币互换协议”(支持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元),这将有助于必要时为两地商业银行设于另一方的分支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增强外界对香港金融稳定的信心,促进地区金融稳定,以及推动两地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的发展。
深圳对人民币在港流通,起着非常重要的对流作用,对两地金融机构业务交往有着非常重大的帮助;而香港作为人民币贸易结算的试点之一,对未来人民币逐步成为区域内的关键货币,再“走向境外”或国际化,都具有重要意义。在港澳地区实施人民币贸易结算是我国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当年日元的国际化并走向储备货币,也是从贸易结算使用日元开始的。
五、将人民币定为香港另一法定货币,促使香港成为“国家金融中心”
香港《基本法》109条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适当的经济和法律环境,以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所以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是有宪法基础;而温家宝总理在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亦提出了“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言论,表示中央政府对香港“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关注。近期,有金融业内人士建议,人民币应成为香港法定货币,促使香港成为“国家金融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
《基本法》第111条规定:“港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货币,继续流通。”根据一批《基本法》专家的研究所得,上述条文的理解是《基本法》并无规定香港唯一以港元为法定货币,人民币作为香港的主权国货币,应可以成为香港的另一法定货币,当然也可以流通。两种货币在同一国家或地区广泛流通的例子中外皆有:澳门早已实行“一币两制”,即法定货币是澳门元,但港元在澳门高度流通,早已成为“事实货币”(de facto legal tender);瑞士并非欧元区成员,但欧元在瑞士广泛流通。
该等金融业内人士认为,香港要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首先要成为“国家金融中心”,建议将人民币成为香港另一法定货币,并将香港打造成中国的瑞士,作为国家的金融中心及财富管理中心,因为香港有最好的金融制度、人才及法律。他们强调这个建议不是在香港发行人民币,所以不需要在法律中做出重大改动。
“将人民币成为香港另一法定货币”确实是一个创新、大胆的建议。该建议初步看来应是合法、可行的,但需香港金融管理局在相关法规上做出修改,并获中央同意多方面放宽人民币在香港流通。近期,国务院已正式通过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等五个国内城市,作为与香港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首批试点区,即人民币在特定的范围内在香港和该等地区作为可兑换货币用于贸易支付。为进一步放宽人民币在香港的流通量,建议中央可考虑放宽内地居民持有人民币到香港的限额(现时为2万元人民币)。基于香港容许外汇自由进出,上述措施或会引来外资在香港炒作人民币的问题,但可以通过逐步试点进行,循序渐进,堵塞漏洞。基于深圳具有毗邻香港的独特区位优势,港元在深圳亦高度流通,可优先将深港作为实行“双法定货币”政策的先行试点区。当实行时涉及两地法律问题,深港两地可互相委托对方代为执行。若效果理想,可扩展至广州、珠海和东莞,最后再进一步在珠三角地区实施,将有助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目标。
六、总结
世界各国在全球金融海啸中饱受“洗礼”后,全球金融及经济格局和秩序也发生了变化。就在此时,中央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来支持及推进珠江三角洲的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这充分体现了深港合作,互赢互利的重要性。深港应该抓住这次机遇,凭借国家的持续发展,与香港展开积极创新合作来共同打造深港经济圈。并且以《纲要》中所提出的目标为方向,加之《方案》所指“五个中心”及深圳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明确定位,到2020年把珠江三角洲地区形成粤港澳三地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全球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大都市圈之一。
(作者系香港恒基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