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境基建问题的一点建议
市政协委员 鲁 夫
跨境基建问题是深港澳合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同城化”、“一体化”的基本体现,是基石,是根本,否则两地合作就成为“空中楼阁”,无从谈起。温家宝总理在谈到最新的支持香港措施中,也把推动两地跨境大型基建项目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提出来。因此,需要充分重视、认真研究这个课题。本人冒昧提一点粗浅的建议。
第一、设立跨境基建项目联席会议制度,两地轮流派要员担任“会议轮值主席”,以统筹、规划项目确立和项目推进等事宜。同时强化其监督功能。
第二、全面检讨已启动的跨境基建项目,夯实落成时间;同时研究确立新的项目,如河套区的土地用途、整体规划和深港机场铁路计划以及轻铁网等,并尽快落实启动时间。这对目前拉动两地经济,促进内需、创造就业,也大有益处。
第三、两地可合组公司为已启动和待启动的跨境基建项目提供融资。可由深港两地政府组成金融控股公司,由该公司为深港两地的大型跨境基建提供融资,其组成可以很灵活,或由深港政府自资拥有,亦可由两地政府和私人基金共同出资,深港可参考新加坡淡马锡金融控股公司的做法,组成一个金融控股公司,为重大跨境基建提供融资。以此解决融资问题,从而加快基建项目的动工和进展。
第四、在实施跨境基建项目问题上,要注意跨境交通的配套,使人流、物流畅通无阻。包括提高跨境货运效率,促进两地机场合作和发展,增加两地航空服务等。
第五、进行跨境基建项目建设,要打破“诸侯心态”,树立全局观念、“同城化”观念、一体化观念以及长远观念,放弃诸侯心态、地方利益,自觉融入泛珠三角的新格局中去。
第六、在进行跨境基建项目建设中,要有超前的环保意识,控制跨境污染。建议两地政府尽早落实排污交易细节,并向珠三角安装了改善空气污染系统的厂商,提供折旧税务宽免或优惠等措施,而中央可支持广东省发展和引入更多种类的混能、节能环保车,及在政策上有所倾斜,鼓励车主使用环保车辆。从而保护深港两地的蓝天白云。
第七、在进行跨境基建项目建设中,应设立必要的“不发展区”,即重视“跨境生态保育”的问题。
现在香港和内地有不少具生态价值的跨境生态线,如梧桐山、珠江口等。可考虑在边境划出“跨境不发展区”,在海洋划出“跨境鲸豚保育区”,保留珍贵生态环境。以中华白海豚的活动范围为例,就横跨整个珠三角,由珠江口的虎门直达万山、桂山岛等,现存1400至1600条海豚中,长期在香港的只有六分之一,约200条,其它都是在两地“游来游去”。解决类似问题,惟有两地联手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作者系香港友好协进会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联谊会总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