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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长江:改善深圳自主创新环境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009-09-27 11:14    【字号:  

 着力改善深圳自主创新环境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稳定发展

市政协委员  申长江

、深圳自主创新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及《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了深圳市“一区四市”的发展定位。大力发展以自主创新为特征的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深圳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核心主题与标志。2008年,在全球经济全面下滑的背景下,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8714亿元(现价,下同),比上年增长14.7%,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4.9%;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59%。以自主创新为特征的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深圳的第一支柱产业、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一面旗帜。在看到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辉煌成就的同时,必须正视在自主创新方面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市还存在很大差距:

一是创新实力弱、原创成果少。缺乏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知识创新和基础研究、以及人才培养等实力不足,是深圳市自主创新体系的短板、最薄弱的环节。

二是中小科技企业消化吸收技术成果、进行再创新的能力普遍较差、产品技术含量低,9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没有专利(或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

三是高新技术产业大都处于产业链国际分工的低端,以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为主。

四是中小科技企业营商成本日趋走高,年轻技术人员回流内地现象日益频繁,留人难已成为中小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的难言之隐。

二、改善深圳自主创新环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稳定发展建议

(一)培育有效的创新源、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由产品驱动型向研发创新驱动型转变

1、在国家教育和科技资源配置模式、管理体制不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要改变深圳市缺乏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被动现状,只能走“发挥深圳市场化优势的捷径”:即制订可操作性的教育和科技发展规划,发挥我市财力比较充裕的优势,采取从国内外高薪挖人才、联合共建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大学。

2、发挥地缘和产业基础优势,加强与香港特区大学的产学研合作,填补香港产业空洞化的区域创新体系缺陷。把主动承接香港特区大学的知识扩散和技术成果转移,作为打造“深港创新圈”的一项核心主体,实现合作共赢。

3、与国家科技部共建深圳国家863计划产业化促进中心(已于2004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因各种原因暂未启动),把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等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技术成果,引入深圳进行孵化、转移和产业化。

4、引导有实力的本土企业联合相关大学和科研院所,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开展课题联合攻关,突破相关产业的核心技术瓶颈。

(二)着力提高中小科技企业消化吸收技术成果、开展自主创新的能力

1、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公共技术平台,降低中小科技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的门槛。要认真总结推广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深圳产业化基地,由孵化器建设运营公共技术平台的成功经验,切实把深圳市的公共技术平台体系建设好、运营好,为中小科技企业消化吸收技术成果、开展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技术平台条件。

2、制订并实施中小科技企业培育计划,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和行业协会,对中小科技企业开展系统的创业、创新专题培训,有计划、分步骤地提升中小科技企业的管理运营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开展自主创新的能力。

(三)切实改善中小科技企业的运营环境

1、投融资环境

1)以创业板开盘为契机,全面推进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践一再证明,科技成果产业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靠发达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尤其是完善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因此,创业板是深圳区域创新体系、乃至整个国家创新体系的牛鼻子工程。市政府要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创业板为契机,切实推进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和配合,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与企业、创投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的信息交流和业务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风险投资机构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等问题。

2)改进中小科技企业融资服务方式,有效破解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近年来,我市市区两级政府在破解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出台了不少新举措:如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开展“新三板”试点、成立中小企业投融资联盟、成立中小企业投融担保中心、设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补贴基金等。这些新举措对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相当多的中小科技企业不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有的企业虽然了解到相关政策和信息、却不知道如何进行操作。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至今仍未获得有效的改观。建议市、区两级政府改进扶持中小科技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方式、尤其是具体操作办法,用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与中小科技企业有着密切联系的孵化器、行业协会等机构,合作设立投融资服务窗口,透过孵化器、行业协会等机构的渠道、几何级数式的放大服务辐射范围,指导和帮助更多的中小科技企业开展融资工作。

2、抓好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目前,我市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32家,孵化场地面积约65万平方米,入驻企业2300多家,每年有几十家达到毕业标准的高成长性科技中小企业外迁发展。但由于我市专门接纳孵化器毕业外迁企业的加速器尚未建成开放,科技中小企业又不愿搬迁到创业环境较差的村办工业园(科技园)发展。这一局面,使我市孵化器管理运营面临着毕业企业不愿迁出去、申请入孵企业进不来的两难境地,对我市孵化器事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建议市、区两级政府,想方设法加快加速器的建设步伐,构建起“孵化器+加速器”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接力孵化服务体系,为这一大批达不到购地自建研发生产基地、又急需进行法人地址固化、急需扩大物理空间加快发展、准备上市的高成长性中小科技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运用“科技企业加速器社区”理念,探索一条集约化利用土地、创新和创业等资源,“多、快、好、省”扶持高成长性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路子。

3、切实抓好廉租科技公寓建设,留住青年人才、留住深圳明天的希望

根据我院对孵化器在孵企业近几年的问卷、走访调查,深圳市飞涨的商品房价格和住房租赁价格,已给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冲击。部分大学生来深圳工作几年、积累工作经验后,因无法应对住房等问题带来的巨大生活压力,只好选择回流内地发展、成家或转投长三角地区。这在中小科技企业已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个别企业甚至还出现了技术团队集体流失。

建议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这一事关今后深圳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把廉租科技公寓建设纳入今后的科技创新体系工程和民生工程范畴,留住青年人才、留住中小科技企业、留住深圳明天的希望。

 

                    (作者系中国科技开发院院长)

 

来源: 深圳市政协委员会  编辑: 林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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