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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视解决集体股份公司长期存在的“五个问题”的提案

2009-06-18 10:14    【字号:  

3、提案第20090135

    由:关于重视解决集体股份公司长期存在的“五个问题”的提案

提出 人:张青山(1)

办理类型:主办汇办

承办单位:国资委,光明新区

    容:

城中村集体股份公司是深圳农村转变为城市、农民转变为居民的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产物,其在深圳城市发展进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集体股份公司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为把城中村融入到深圳深化改革的大潮中,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这些问题务必重视解决。集体股份公司长期存在“五个问题”:

一、集体、个人物业“身份不明”。我市城中村集体、个人物业大多没有合法“身份”。以福田为例,15家集体股份公司现有面积3.8平方公里,约占全区5%;居住人口70万,约占全区管理人口的60%15家公司的公私物业按楼算约8700栋,总建筑面积达900万平方米,其中私家物业8252栋。除整体改造的裕亨公司外,其他14家公司物业产权未明晰。1999年以来,一直戴着违章违法的帽子,“黄赌毒”、“脏乱差”一直是城中村的代名词。去年,龙岗9.20大火之后,市区政府部门排查商户10932家,经整改和认定,已有7751户获临时经营许可牌照,但还有3181户(占29.1%)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获得经营许可。

二、集体股份公司“政企不分”。自1992年起,经历“农转非”、“居改社”、“社改站”几次转变,集体股份公司既负责企业经营又承担辖区社会管理职能,长期处于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状态。虽然近几年区财政加大了对股份公司承担社会管理的投入,但仍是杯水车薪。据福田各股份公司统计,每个公司每年在治安、城管、卫生等社会管理事务方面的投入均为600万至800万元左右,而区政府每年只补贴每个公司100万元左右。在城中村居住的人口迅速增长,服务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政府给股份公司分派大量的社会管理职能,不但加重了股份公司的经济负担,也分散了公司经营班子的大量精力,公司无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

三、村民生存技能不高。自1992年以来,城中村村民改为城市居民之后,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许多股民仅从靠种地卖粮转为靠建房出租,受教育程度较低,就业方式单一。据福田9家股份公司提供的数字,城中村户籍人口中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7.4%,比全区常住人口大专以上学历比例的30%低很多;村民初中以下学历的占74.1%,而全区常住人口初中以下学历比例为42%。据对上沙、田面、岗厦、皇岗、上步、石厦6家集体股份公司统计,1860岁就业年龄段的村民单靠出租房屋生存的占50%以上。

四、旧村改造进程有待加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集体股份公司领导在年前参加不同会议和座谈时坦言:加快城中村旧改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重要工作。目前,仅福田15家集体股份公司上报给区或市的各种改造项目有几十个,有的是整体改造,有的是局部改造,每个项目对城中村和村民的影响都很大,盼改造、快改造是城中村村民的主流。尤其是部分公司如福田的下梅林、沙尾、田面等为了配合旧村改造,将部分原有旧物业拆除,期盼市区政府尽快批准改造项目,尽快建成,避免给公司物业收入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水电设施投资补偿久拖未决。在1992年农村城市化后,各股份公司为了集体生产生活需要,通过公司自筹和股民集资等办法,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建设城中村供水、供电设施。1996年,按市政府发文要求统一全市水电设施管理,各股份公司由此移交了水电收费权,但对各股份公司在水电设施的投入,市区政府一直未予合理评估和补偿。

    法:

针对上述“五个问题”,建议如下:

一、“正名”集体、个人物业。采用“一法两管”治本。“一法”即由市人大充分听取区、街道,特别是集体股份公司及股民的意见,出台条例对现有城中村物业进行法律认定。“两管”即对取得合法产权资格的物业,纳入全市规范经营管理之列;对暂未列入整体或部分改造的物业,在依法登记认定后,给予物业临时经营许可,并加强监管,处理好方便经营与严格管理的关系。

二、剥离社会管理事务。集体股份公司与社会管理事务脱钩的条件现已基本成熟,要着手制定集体股份公司政企分离时间表,剥离股份公司社会管理职能,将其纳入政府行政管理中。可尝试将股份公司转型为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和开发公司,村民股份变成可流通变现的股份,打破原来股份公司的封闭状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

三、提高村民生存技能。建议政府关注城中村学龄段和就业段村民,加强对村民读书、就业方面的指导和帮助,进入读书年龄的不能无故不读书,进入就业年龄的要掌握或熟悉一门以上生存技能。

四、加快旧村改造进程。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力度,在全球金融危机、市场疲软、建筑材料价格下降之际,抓住降低改造成本、快速推进旧改的有利时机,在保护村民利益和合法权益的同时,强力推进旧村改造。

五、补偿水电设施投入。市政府责成水电部门与区政府一起,专门对股份公司早期投入的水电设施进行核资、评估,提出合理补偿标准,切实落实补偿措施。补偿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分担。
来源: 深圳市政协  编辑: 林毓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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