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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深圳对外籍人才吸引力的提案

2009-02-25 09:02    【字号:  

提出人 邓清辉

详细内容

在深工作的外籍专家是深圳创建国际化的国家创新型城市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努力引进海外人才并使其在深稳定工作,一直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的工作。深圳有很多有利于海外人才引进的优势,例如,比邻港澳、咨询发达、比内地城市更加开放、重视创新等。但却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些问题若不能很好的解决,则不仅会影响到海外人才的引进,同时也不利于已在深工作的外籍专家队伍稳定发挥作用。下面列出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在深圳大学城任教的外籍教授无法申请绿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可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但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解释,上述规定只适用用于对中国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深圳大学城的单位不符合上述规定(深圳的其它单位可能就更难符合上述规定),所以外籍专家在深工作满4年以后,即便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或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教授也不能申请绿卡,他们退休以后由于不能再申请工作签证就会失去在中国居住的资格。另外,由于长期在中国工作,没有为国籍所在国家作贡献,他们即便回国籍所在地后生活也没有保障。这意味着在深工作的外籍专家,特别是华裔外籍专家退休后将面临老无所居,老无所养的困境。目前绝大多数在深工作的外籍专家并不清楚自己将要面临的困境,如果他们知道了上述问题,深圳的外专队伍将难以稳定。如果海外的专家们知道了上述问题,包括正在筹建的南方科技大学等的深圳的单位将难以招聘到优秀的外籍专家。

二、事业单位外籍专家因深圳的歧视性政策而无同等薪酬待遇:外籍专家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社保局的分类),没有深圳户口不能入深圳编制,这使他们的工资收入低于同级的国内同行。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由院里出资补齐了上述差异,但外籍专家担心这只是院内政策而不是深圳市的政策,其连续性和稳定性均难以保障。没有深圳编制的外籍专家退休以后的待遇更会大大低于国内同行(只能拿社保)。如果失去了在中国居住的资格,可能连社保也无保障。

三、建议设立外专科研计划专项:外籍专家与国内同行相比,缺乏国内的人脉关系,申请国内的重大项目经费有一定困难。特别是在他们来深之初,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如果在市政府能够在科技局设立专门面向外专的科研计划经费,资助重要的科研和开放项目,将有利于来深的外籍专家尽快发挥作用。

在金融海啸后,国内各地区都意识到目前是千载难逢的引进国外人才的有利时机,因此都采取措施开始加大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深圳市在这方面更没有道理落在其它城市的后面。但目前多数在深工作的外籍专家均无特殊待遇,加上外国专家的社会保障不完善,其待遇普遍低于国内同行(部分在外企工作的拿高薪的外籍专家例外),上述现状不利于外专人才的引进和在深外籍专家队伍的稳定。为此我们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措施解决上述问题。

办法

一、市政府如果认为深圳大学城中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深圳研究生院等单位,对深圳的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则应对其给出明确的性质界定,使深圳市公安局能够按照国家规定,解决外籍专家在深工作满4年后的永久居留身份问题;

二、事业单位“外来务工人员”与深圳户籍人员不能同工同酬是深圳的一个“特色问题”。而这明显的歧视性政策出现在外籍专家身上则对深圳的“国际化”形象十分不利,市政府应尽快研究解决。

三、建议在市科技局科技经费计划中设立面向在深外籍专家的专项科研经费计划。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林毓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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