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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作为一个相对现代化的城市却至今未能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制度和体系,实在与现代化的花园城市和文明城市不相称。多年来一直用来分两类收集的垃圾桶现在居然改成了一个桶。市民的居家垃圾始终随意扔放,市民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电子垃圾、建筑垃圾等也几乎没有分类的意识。电子垃圾以及部分包装垃圾和建筑垃圾目前主要是由外来流动人员收集并随意堆放,造成二次、三次污染,其他垃圾要么送往垃圾发电厂,要么堆填、掩埋,都不是好的处理方法。
垃圾分类是体现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也是体现市民文明的标志。文明的习惯需要逐步培养,离不开宣传和制度建设。长远来说,这是一项比较巨大而艰巨的工程,需要分步推行,以10年为规划为宜。
办法
一、总体规划:5年左右基本完成宣传和制度建设,以及在关内初步推行,10年内在全市全面实现垃圾分类、分时段收集制度。
二、总体目标:学习日本、香港、新加坡以及台湾的经验,将垃圾做明确分类,不同类的垃圾应规定不同的收集方式和处理方式,通过广泛宣传和制度推行,争取以10年左右的时间使一套文明的、环保的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制度得到全面建立,并以完善的硬件设施和严格的制度建设整体改变深圳的文明状况,在国内树立文明城市的榜样。
三、实行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家庭中产生的垃圾除规定不能随意仍弃的垃圾(如电子产品、干电池、医用品)外,购买专门环保垃圾袋,按照规定自行分类装袋,不可回收的(如餐余垃圾、卫生垃圾)垃圾装袋后应防泻漏,可回收的如纸张、包装材料、塑料瓶、玻璃瓶等还可再分类。
四、实行家庭生活垃圾分时段收集制度,不允许垃圾出现在门外、道边。环卫车每天按照固定的线路和时间沿路收集,各家必须以环卫所通知的时间为收集垃圾的时间。这一制度可能实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初期可以通过一些变通的方式逐步推行,环卫车的收集时间也可以尽量考虑市民的生活习惯。但无论如何必须最终实行。
五、建立电子垃圾强制回收制度。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都已实行电子垃圾回收制度,规定国内的电子生产企业(可以联合)必须负责所生产的产品(包括包装材料)的回收和分解处理。国家适当给予补贴。顾客必须将废旧品送至指定的回收点,或者付费由专门回收点上门回收,随意抛弃将被处罚。
六、完善垃圾处理方式和方法。
(一)应鼓励通过科技发明改进目前的垃圾处理方法,使各种垃圾得到妥善的、最无害化的处理。如垃圾焚烧是否是最好的方式需要科学论证,因此推广垃圾焚烧发电应谨慎。如建筑垃圾是否可以考虑重复使用,在初次建筑使用建筑材料时是否可以规定使用那些可以重复利用的建筑材料?
(二)部分垃圾因为有回收的价值,因此吸引了一些无业人员进入城市以垃圾回收为业,因为没有有效监管,造成了二次环境污染,市民意见很大。如果实行强制回收制度,那么这些无业人员将选择其他的谋生方式,垃圾可以得到更专业化的处理和循环利用,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城市来说是极好的事情。
(三)配合垃圾分类制度的实施,制做有足够容量的分类容器,上贴醒目的分类指示,放置在人员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如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商场、游乐场等,安排员工定时清理。
七、鼓励和引导企业提高产品循环利用的效率,鼓励企业在促进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创新。(提出人 王树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