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傅大伟)2月22日,在深圳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联组讨论上,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海事局局长张建斌做了主题为《关注海上污染,加快防污设备库建设保障深圳海域环境清洁》的发言,以下为发言内容。
一、深圳海域环境概况
深圳是一个港口城市,具有极其优越的港口条件,先后建成蛇口、妈湾、盐田等九个港区。2008年深圳海域船舶交通流量达55万艘次,全年进出港船舶31.5万艘次,货物吞吐量2.11亿吨,其中进出港油轮8884艘次,石油吞吐量2073万吨,集装箱吞吐量2141.62万标箱,截至2008年年底,挂靠深圳港的国际集装箱周班航线达197条,位居国内第一。深圳港作为我国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主枢纽港和华南地区集装箱枢纽港的地位已经形成,是全球第四大集装箱港口,以港口为基础的深圳物流业已成为深圳市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
深圳海洋环境优美,海洋资源丰富,素有黄金海岸之称的东部海域更是全国最优美的八大海岸风光之一。深圳拥有着红树林和内伶仃岛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长达260公里海岸线上建设了一大批国际水准的海滨度假设施、生态观光旅游设施,如明思克航母、大小梅沙、东西冲、浪骑游艇俱乐部、海上田园风光等,还分布着众多的渔场、海洋养殖区等,这些都是深圳发展成为国际性海滨旅游度假城市的重要根基。
二、海上溢油污染风险及危害
深圳港口繁荣发展和滨海旅游、海域资源保护并不是没有矛盾的,前者带来了污染的风险,后者恰恰是污染的牺牲品。协调两者的关系,实现科学发展,需要在发展港口物流的同时,预防事故、积极应对可能的事故,达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就世界范围来看,由于船舶造成污染的灾难时有发生,如:(1)2002年11月,载有约7.7万吨重燃油的巴哈马籍油轮“威望”号在西班牙加利西亚地区外海域搁浅后断裂沉没,导致数万吨重油入海,西班牙海域和海岸线受到严重污染,并危及法国和葡萄牙海岸,受污染影响海域的渔业、旅游业和水产养殖业受到毁灭性打击,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指出,当地的生态环境至少要10年才有望恢复正常,经济损失难以估计,仅清污费用就达数十亿美元,成为全球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生态灾难之一,在西欧乃至世界引起强烈反响,并间接导致西班牙当届政府选举失利。(2)2007年12月7日,中国香港籍超级油轮“河北精神”号在韩国大山港外锚泊期间遭受一艘驳船碰撞,油轮上1万多吨原油泄漏入海,造成韩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溢油事故。韩国近400公里海岸线受到严重污染,渔民失去生计、环境遭遇灾难,清污工作持续了三个多月,环境恢复更是遥遥无期。
在国内,最近一些年来也发生了一些影响重大的船舶溢油污染事故。(1)1999年3月24日,“闽燃供2号”油轮与“东海209号”在珠江口水域发生碰撞,溢出重油589.7吨,使珠海、深圳、中山、金星门、淇澳岛等300多平方公里海域及55公里岸线遭受污染。尽管珠海市政府组织大量人员、调用大量设备进行清污,但珠海旅游风景区、海滨浴场、情侣北路岸线油污染还是难以清除,香洲、淇澳岛19万亩养殖场被严重污染,淇澳岛上70公顷珍稀植物--红树林等环境敏感资源受到严重破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2)2003年8月5日,停靠在黄浦江的货船“长阳”轮,遭受一艘小船撞击,燃油舱被撞穿,85吨重油流入江中,黄浦江沿岸近百公里受到污染,上海市人民的饮用水安全和夏季用电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清污工作共投入上海警备区和武警上海总队5485人次,清污人员2244人次,车辆200多车次,船艇600多艘次,动用了上海市防汛战略储备2/3的物资,清理岸线8270米,回收垃圾3000余吨。(3)2004年12月7日,巴拿马籍集装箱船“现代促进”从盐田港驶往新加坡途中,与从赤湾港驶往上海的德国籍集装箱船“伊伦娜”轮在珠江口担杆岛东北海域发生碰撞,导致1268吨重燃料油溢入海,这是近年发生在我国海域最大的一起污染事故,应急清污行动共出动飞机10余架次、各类船艇200余艘次、清污专业人员千余人次以及大批收油机、消油剂、吸油材料等器材物资,费用达850万美金。
除了国际国内,在深圳海域也发生了重大的污染或险情。(1)2004年4月2日,一艘走私油船偷排柴油造成杨梅坑海域污染,直接影响到大亚湾核电站冷却水取水口,造成重大险情,经过调动力量及时处置了事件,但仍然为核电站的运行敲了警钟。(2)2006年8月26日,一艘停靠在盐田港的集装箱船操作失误,导致几吨燃油入海造成4万平方米海域污染,经过及时处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经济损失数千万元。(3)2008年8月2日,装有25万吨原油的超级油轮“大西洋自由”号在三门岛东南5海里的海域搁浅,幸运的是事故得到及时处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以上情况说明,港口航运物流业的发展是具有一定污染风险的,船舶溢油事故特别是船舶搁浅和碰撞事故造成的重特大溢油事故总是不可避免的,深圳无论是自然条件还是港口繁忙程度,都存在着较大的遭受船舶溢油危害的风险。按照国际海事组织船舶溢油风险的评估方法,深圳海域存在1000吨的溢油污染的风险。因此建设与此风险相应的海上防污应急能力成为当务之急。
三、深圳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努力,深圳海上污染应急体系建设已经具备了发展的框架,颁布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奠定了海上污染应急的法律基础;制定和完善了《深圳海域污染应急预案》,明确了各个相关部门的职责;依托交通运输部深圳海事局,建设了海上指挥中心作为海上突发事故的指挥枢纽;投资购置了一些急需的防污设备,包括建造了溢油回收船“蔚蓝二号”和垃圾回收船“蔚蓝一号”;发动社会力量,壮大海上溢油应急队伍,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了海上防污联防体;建立以海上环保为主要职责的海上环保义工队伍。这些措施和投入,对深圳海域污染应急能力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根据最近几年跟踪评估,目前深圳港口应急能力达到300吨溢油处置能力,但这还不能完全适应深圳航运发展与海域环境保护的要求,与国际化大港的地位和所面临的污染风险也极不相称。
当前深圳港口应急能力存在的突出问题体现在:(1)300吨的溢油应急能力远远不能满足我们面临的风险;(2)应对能力的重要瓶颈在于缺乏应急处置的设备,尤其是围控清除设备,需要建设一定规模的政府设备库;(3)建设设备库涉及土地资源和资金投入,解决起来难度大。
值得宽慰的是,深圳市政协已经充分关注防治海上溢油污染的问题,王联珠委员提出了建设政府设备库的提案,交通运输部深圳海事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积极回应政协提案,表示将积极推进。
四、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要求,突发事件包括海上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是地方政府的职责。在此,建议并呼吁:在《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的框架下,1、尽快启动建设深圳海上污染政府应急设备库的工作;2、实质性解决建设防污设备库过程中的问题,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建成1000吨级溢油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