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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中低收入人群发放短期消费券建议

2009-02-22 15:55    【字号:  

提 出 人:李伟虹、王敏(共2名)

案由: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对我国经济造成了不小冲击,深圳经济经过多年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虽然以高新科技、金融、物流、文化为龙头的四大支柱产业基本上经受住了考验,我市经济总体保持了平稳快速增长的势头,但作为一个比较典型的外向型经济城市,深圳难以独善其身,"金融海啸"带来的冲击显而易见,一些工厂、企业、公司要么破产倒闭,要么裁减人员,要么减薪降福利,有的甚至低薪、留社保、放长假。在这些工厂、企业、公司工作的工薪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面临比较大的困难,有的甚至被迫离深返乡。他们,虽然处于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对深圳的发展和建设作出的贡献也可能各不相同,但他们都是深圳的建设者,都为深圳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深圳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就和辉煌,他们也付出了自己的勤劳和智慧,深圳不应该忘记他们,"抛弃"他们,对他们遇到的暂时性困难,政府应该表明"同舟共济、雪中送碳"的积极态度,给予他们适当的扶持和帮助,鼓励他们坚定信心,度过难关,从而为深圳今后的发展和建设作出更多、更好的贡献。

建议:

一、在整体经济比较困难的2009年上半年发放一定数额的短期消费券。发放消费券,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但这不是我们的目的,从已经发放消费券的地区的实践结果来看,通过全民发放消费券去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作用非常有限,我们的目的在于帮助那些生活真正困难、真正需要帮助的中低收入人群,让他们度过这场"金融海啸"难关,不作全民发放。根据大多数经济学家的预测,2009年上半年将会是"金融海啸"效应最大化时期,也就是经济最困难时期,这个时候发放消费券最有意义,最能起到扶持、帮助和舒缓生活困难的作用。发放数额的多少,可以以深圳的生活消费水平为基础大体确定。发放消费券,是非常之时的非常之举,应该明确一定的有效时间,比如说半年、一年。

二、限定消费券发放范围。主要是持有深圳居住证(暂住证)、待业或低薪的外来人员和深圳户籍的失业、未就业、低保、优抚人员等中低收入人群。低薪的标准可以以深圳的生活消费水平大体确定。这样,既可以帮助到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又不必大幅增加财政支出。

三、限定消费范围。主要用于医疗、教育、生活用品、房租、水电等维持基本生活的支出,不得用于高消费。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庄浩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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