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出台企业减负措施。如降低企业应交的社保金、进出口风险保证金、土地闲置金等的标准;减免卫生费、劳动用工年检费、特种设备安全检测费等并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各项收费进行清理,重点清理透过中介进行的各种收费。对制造业企业纳税大户进行分类,提供税务宽限期,尤其是销售产生的“增值税”部分。
十七、在深圳市政府投资的大项目以及政府的采购中,有一定的比例订单优先考虑深圳的企业,比如大运会项目、地铁项目等在合乎标准的基础上可采用深圳中小企业企业生产设备。在政府招标以及各种政府的采购目录中将深圳中小企业列入其中等。
十八、落实政府扶持企业开拓市场内外并举的措施。一是坚持为到国内外参展企业实行补助的措施;二是继续实施深圳品牌在国内外推广宣传的补贴;三是组织和引导中小企业开拓非洲、南美、中东和东南亚过往不够重视市场的开拓;四是可考虑在市场容量大的省市建立深圳的商务处以更直接为企业服务。
十九、市政府要高度关注和防止在当前促进内需和保增长投资中,对中小企业形成的“挤出效应”。从政府出台“产业发展28条”和扩内需、保增长投资的政策执行上看,市政府更多关注投资总额3亿元以上的大型项目和骨干大企业,资源和政策向大企业倾斜。由于市场和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限的,相对中小企业而言,就形成了“挤出效应”。
二十、发挥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等的作用,对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进行宣传,并对有关的政策和措施落实工作及存在问题进行调研督促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