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有什么建议?
附:《纲要》原文要点节录
——开展关键领域联合科技攻关,产业前沿技术重大攻关计划,产学研合作和区域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实施关键领域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掌握一批行业核心和共性技术。
——共建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布局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能力项目。加强大学科技园、科技成果孵化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构建技术转移平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支持企业与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人才培养机构,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强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公共服务支撑。
——规划建设深港创新圈,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化粤港澳科技合作,建立联合创新区,支持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共建创新平台。完善创新平台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科研设备和科技信息开放共享制度,强化创新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促进国家与地方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上下联动凝聚创新合力。积极推进南方深海海洋科技创新基地项目。
——优化整合财政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开展职业能力评价认证体系试点。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任用、表彰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和培养工程,建设一支高层次、国际化的优秀人才队伍。形成要素完备、支撑有力、开放包容的自主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