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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通道的“实质”重于“形式”

2009-02-08 15:33    【字号:  

新闻背景 《人民日报》与人民网近日联合推出“地方政府开通社情民意通道,你们那通了吗”的网络调查显示,68.7%的网友不知道所在省区市的政府热线、信箱或者其他联系方式,6.5%的网友认为反馈太慢,40%的网友遭遇过相关部门推诿,更有超过一半的网友表示给政府民情通道的电话很难打通,邮件发出也石沉大海。

网友对于地方政府所开通的信息化社情民意通道,竟然有高达68.7%的人表示“不知道”,认为“不通畅”的居然达到96.8%。是否真的如此呢?

笔者立刻试着打开一些主要省市的网络社情民意通道,依据其即时反应的内容,归纳出两种基本类型:

互动开放型。比如浙江的省长信箱和云南的网上信访,不需要事先注册、登陆,立即可开始写信。浙江甚至还提供短信通知服务,让写信人尽快知道其关心的问题是否得到答复。其网站还发布了当天的群众来信及有关部门即时提供的批复意见。其既往案例也详尽而且充实。

封闭被动型。比如上海、山东、安徽等地的领导信箱,均需要事先注册、登陆才可以写信,而且对于群众来信的反馈情况较封闭,主要供当事人自己查阅。对于过往办理的信件,公布较少。如安徽、江西等地就特别要求,写信人必须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甚至完全看不到(或者不容易找到)过往信件的回复和公开内容。江西甚至告知信件的答复时限为60-90个工作日。

其实,网络平台的最大优势就是其互动性和即时性。如果仅仅把网络通道变为传统通信或者上访模式的网络“简化版”,也难怪网民认为这些信箱形同虚设。而在目前看到的主要省市的网络通道中,属于封闭被动型的占绝大多数。

我们不禁要质疑,既然有了网络通道,为何愿意采用互动和开放平台的占少数?为何这么多的政府网站强调实名制,并选择不公开或者少公开办结的案例?而在处理网络信件的回复时限问题上,大多数地方政府为何选择了适用信访条例的处理规定(60-90日内办结),或者干脆就语焉不详地予以回避?

固然,网络和电话等现代通讯方式无法改变这些社情民意在法律上均属于“信访”这一政府工作大类的定性。而一旦作为信访案件处理,不论是网上还是网下,政府当然有理由拿出信访条例的各项规定来予以约束和管理。

可是,政府和立法者却不得不面对这样的问题:随着社会的进步,究竟是继续强迫社情民意来迁就既有的信访制度,还是应该创造出更加体现效率、公平和开放性的创新信访模式来适应新形势下社情民意的表达需要呢?

我们在鼓励民众创新的同时,我们又应该拿什么来鼓励我们的政府也积极尝试制度创新?其背后的动力又是什么?而其中最根本的问题还应归结为,这些社情民意究竟对于政府意味着什么?

如果其仅仅意味着被动的责任和义务,意味着权力的监督、甚至束缚,其结果自然就是消极的。如果其意味着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那么,打造一个高效、公平和开放的沟通渠道就必然是信息化的最终目标。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一个仅具备信息化躯壳却抽离了信息化价值的社情民意通道,何以会大大落后于信息化技术的进步和广大民众的期望。

来源: 法制日报  编辑: 菩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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